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2年台灣地區旅遊展-金門館委託規劃執行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金門縣政府 於 112/03/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年台灣地區旅遊展-金門館委託規劃執行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094,000元,開標時間112/03/1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3/16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2年台灣地區旅遊展-金門館委託規劃執行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71.2
觀光處
112/03/03
112/03/16 17:00
112/03/17 10:00
2,094,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需為合法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工商行號或法人或團體,其營業營業項目含公關、廣告、藝文服務等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其他行業別其所營事業資料得以承攬本採購標的者,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工商行號請自行至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頁,點選「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後,再點選「公司登記資料查詢」或「商業登記資料查詢」查詢投標廠商資料後列印檢附於投標文件內),證明文件所營項目須登載與上述營業項目相關,自2009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法人、團體: (1)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捐助章程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如為人民團體,應另檢附經主管機關核發之負責人當選證書,負責人任期逾有效期限者,為不合格廠商。 (二)繳稅證明: (1)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