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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1號嘉義交流道環道治水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於 112/03/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國道1號嘉義交流道環道治水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7,782,103元,開標時間112/03/1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3/1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國道1號嘉義交流道環道治水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3.15.28.3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112/03/03
112/03/13 17:00
112/03/14 10:00
17,782,103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伍百元整(光碟資料:壹百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金洽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1、營業登記有案之甲等、乙等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2、完納最近一期稅金。 3、信用證明。 二、應提送證件: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如下所列(以下任一文件有信用不良紀錄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得為決標對象): (1) 非拒絕往來戶證明。 (2) 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以上證明文件之查詢日期需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 4、「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自行執業)或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5、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