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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創意創業課程規畫執行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 於 112/03/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創意創業課程規畫執行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000,000元,開標時間112/03/1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3/16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2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創意創業課程規畫執行案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82157970
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
112/03/03
112/03/16 17:00
112/03/17 10:00
1,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 一般證件。
(1) 若為營利事業單位:
(1-1) 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為目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公文或得以列印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1-2) 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1-3)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票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稽路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2) 若為法人或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
明文件
3.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 服務建議書。1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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