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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有頭鹿」職能訓練場-112年度創新產業人才培育訓練專班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桃園「有頭鹿」職能訓練場-112年度創新產業人才培育訓練專班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機關代碼 3.80.24.3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2/03/09
截止收件日期 112/03/20 17:00
開標時間 112/03/20 17: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071,36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依法登記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包含工(公)會等,學校除外),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應檢具文件為:
1. 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團體之立案證書影本及設立章程影本。
2. 廠商信用之證明。
3.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 服務建議書。
6. 電子領標憑據。
(二) 依法設立或登記之營利事業機構,其營業項目含有J2訓練服務業者,應檢具文件為:
1. 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業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必要證明文件)。
2.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下註1)。
3.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 服務建議書。
6. 電子領標憑據。
(三) 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含科系)及高中職,應檢具文件為:
1. 檢具學校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同意授權書 (正本)。
2. 廠商信用之證明。
3.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 服務建議書。
6. 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