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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外國人職場電話關懷訪視實施計畫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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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2年外國人職場電話關懷訪視實施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機關代碼 | 3.80.24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03/09 |
截止收件日期 | 112/03/15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3/16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87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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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資格: 1.經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學術研究機構、法人或團體。 2.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應備文件: 1.投標廠商為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者,應出具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服務建議書。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為學術研究機構者,應出具 (1)參與本案之單位授權證明書(非出席開標授權書)(正本)或公文(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服務建議書。 3.投標廠商為法人或團體者,應出具 (1)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服務建議書。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者,不得參加評審;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