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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發生重大災害或緊急事件租賃帳篷、會議桌椅及發電機開口契約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花蓮縣政府發生重大災害或緊急事件租賃帳篷、會議桌椅及發電機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機關代碼 3.76.55
機關名稱 花蓮縣政府
單位名稱 社會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2/03/09
截止收件日期 112/03/14 17:00
開標時間 112/03/15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商資格為與本項採購性質相關之廠商。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以下之一:
「JB01010、JE01010、I401010、ZZ99999」之公司或行號。
(二)應備文件: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
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文件。
3.信用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5.切結書1。(正本)
(三)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第1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本案第二階段開標或辦理第二次及以上招標時不在此限。
(四)詳細請參考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