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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3年民雄供油中心常壓液態罐槽車罐體檢驗維修工作1件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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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113年民雄供油中心常壓液態罐槽車罐體檢驗維修工作1件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50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03/15 |
截止收件日期 | 112/03/20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3/21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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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2 營業項目需載有CA01050鋼材二次加工業或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五點(二)。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3.1 曾完成油罐車打造工程或罐體打造工作之驗收紀錄或結案證明文件(非維修驗收紀錄或結案證明文件)。 3.2 檢附合格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場所之證明文件,其未設立者應附切結書(詳工作說明書附件15.5),承諾於本案決標後15日曆天內完成設立符合規定之自有或特約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場所。 4.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備註:經濟部自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