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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8線稚暉橋、流芳橋及長春橋鋼橋塗裝劣化修復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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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台8線稚暉橋、流芳橋及長春橋鋼橋塗裝劣化修復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3 - 油漆工程 |
機關代碼 | 3.15.25.4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
單位名稱 | 太魯閣工務段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03/15 |
截止收件日期 | 112/03/20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3/21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0,670,884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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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登記有油漆工程業(E901010)及防蝕防鏽工程業(E903010),之具備塗裝技術及經驗之廠商(有參與實績者),並須檢附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影本。投標時應繳驗與下列證件相符之影印本:1.營業登記證、2.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3.納稅證明文件(依採購法子法「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辦理)。(備註:經濟部98年4⽉2⽇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政服務入⼝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