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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曾文水庫風景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勞務採購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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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2年曾文水庫風景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勞務採購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14 - 保險及退休基金輔助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20.3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
單位名稱 | 曾管中心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03/15 |
截止收件日期 | 112/03/22 09:00 |
開標時間 | 112/03/22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3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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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凡經政府立案之人壽保險公司【產物保險公司信用評等需達B等(含)以上,請附最近年度(3年內)信用評等資料─評鑑單位出具正式函件,限用中文。】投標時請檢附: (1)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二)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 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有關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後,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2項規定:「第一款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請至商工登記公示查詢系統查詢)」。而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