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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桃園傳統民俗技藝表演專業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於 112/03/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2023桃園傳統民俗技藝表演專業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2,000,000元,開標時間112/04/11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4/10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2023桃園傳統民俗技藝表演專業服務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80.33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閩南及民俗文化科
112/03/17
112/04/10 17:00
112/04/11 10:00
12,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證明文件(或相當證明文件)影本。
2.立案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影本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3.公司組織:公司登記(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納稅證明文件為下列規定之一: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廠商倘符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免納所得稅者免附,並檢附相關佐證文件。
(三)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未使用票據者,向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申請,亦會發給本證明文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蓋章者無效)。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五)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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