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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3號烏溪一號河川橋變位監測維護工作(112年~113年)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於 112/03/2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國道3號烏溪一號河川橋變位監測維護工作(112年~113年)」,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748,441元,開標時間112/04/07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4/07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國道3號烏溪一號河川橋變位監測維護工作(112年~113年)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15.28.2
工務科
112/03/20
112/04/07 09:00
112/04/07 14:00
2,748,441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可提供符合契約要求技術及專業性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法人(以上均須為土木或結構或監測等相關領域)。
(二)若為法人,上述資格以技術服務招標書為準(無需提供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三)若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計畫主持人須具技師資格(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資格) ;若為法人,計畫主持人應具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或具同等職位(須附證明)以上之資格,並提出學校聘書或在職證明。
(四)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五)餘詳技術服務招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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