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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花蓮縣飛灰穩定化物清運服務」勞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於 112/03/2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年度「花蓮縣飛灰穩定化物清運服務」勞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308,000元,開標時間112/03/28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3/27 17: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2年度「花蓮縣飛灰穩定化物清運服務」勞務採購案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76.55.3.5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112/03/20
112/03/27 17:30
112/03/28 09:00
308,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3.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領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且許可清除廢棄物之種類應包含「中間處理後產物」(廢棄物代碼D-2003)。 2.符合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敘述情形者,不得參與應徵本標案。 3.公會會員證。 4.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不可分別提出應徵資格,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5.廠商不得以本局名義尋求其他廠商之贊助或協助,詳投標須知。 6.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7.廠商納稅證明。 8.最近三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 9.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證件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