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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楠梓區112年度清豐等八里環保宣導物品乙批財物採購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於 112/03/2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高雄市楠梓區112年度清豐等八里環保宣導物品乙批財物採購」,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816,050元,開標時間112/04/11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4/11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高雄市楠梓區112年度清豐等八里環保宣導物品乙批財物採購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3.97.54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112/03/27
112/04/11 09:00
112/04/11 10:30
3,816,05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264號二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未受停權或停業處分之廠商,其營業項目上載為五金日常用品、百貨業或得以提供本案標的物之相關廠商或製造商。 (廠商須提出下列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審核應繳交之證明文件: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具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4. 環保類產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發有效期限內之環保標章使用證明書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