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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楠梓區翠屏及加昌等里路面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於 112/03/2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年度楠梓區翠屏及加昌等里路面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312,298元,開標時間112/04/07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4/07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2年度楠梓區翠屏及加昌等里路面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97.54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112/03/28
112/04/07 09:00
112/04/07 10:30
1,312,298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264號二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凡經政府登記有案領有丙等(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 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未受停業、權處分)。 (二)廠商應備文件: (1)各該業登記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 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 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 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 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 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 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 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 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