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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楠梓區翠屏及加昌等里路面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於 112/03/2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年度楠梓區翠屏及加昌等里路面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312,298元,開標時間112/04/07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4/07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2年度楠梓區翠屏及加昌等里路面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97.54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112/03/28
112/04/07 09:00
112/04/07 10:30
1,312,298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264號二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凡經政府登記有案領有丙等(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
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未受停業、權處分)。
(二)廠商應備文件:
(1)各該業登記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
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 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
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
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
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
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
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
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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