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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溪口鄉崙尾聯合集會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嘉義縣溪口鄉公所 於 112/03/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嘉義縣溪口鄉崙尾聯合集會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1,253,000元,開標時間112/04/11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4/10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嘉義縣溪口鄉崙尾聯合集會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50.56
嘉義縣溪口鄉公所
112/03/29
112/04/10 17:00
112/04/11 10:00
21,25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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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溪口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3嘉義縣溪口鄉溪北村7鄰中山路8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購領標:自公告日起至112年04月10日下午五時前於上班時間逕至本所總務單位購領。標函費新台幣伍佰元整。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經內政部營建署登記合格之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具有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依法得以承攬本標案且具有能力施作能力廠商,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當地專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二) 納稅證明文件。廠商請檢附營業納稅證明,其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買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查復表代之。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或所得稅法規繳稅之證明外,依其他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不得作為廠商納稅證明。 (三) 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乙份、切結書。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代表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