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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507等7車次承攬郵件運輸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於 112/03/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506/507等7車次承攬郵件運輸」,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7,745,000元,開標時間112/05/0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5/02 17: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506/507等7車次承攬郵件運輸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3.15.83.70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勞安科
112/03/29
112/05/02 17:30
112/05/03 10:00
17,745,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86號8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至8樓勞安科購買。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其中本採購案系:■陸路運輸:受託人須為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或鐵路機構。
■2.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受託人須為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或鐵路機構。),委外廠商應使用營業貨車(綠底白字號牌)。
■3.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5.投標廠商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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