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2年崁頂鄉公共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於 112/06/0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年崁頂鄉公共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785,000元,開標時間112/06/1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6/1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2年崁頂鄉公共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3.76.53.68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112/06/02
112/06/16 17:00
112/06/17 10:00
1,785,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土木包工業以上之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 證明文件〔影本〕:
1、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
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理由充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
證明者, 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
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
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
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Loading...

處理中,請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