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桃園「有頭鹿」職能訓練場-112年度第3梯次失業者職業訓練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於 112/06/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園「有頭鹿」職能訓練場-112年度第3梯次失業者職業訓練」,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6,390,000元,開標時間112/06/19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6/17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桃園「有頭鹿」職能訓練場-112年度第3梯次失業者職業訓練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3.80.11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職訓推動課
112/06/07
112/06/17 17:00
112/06/19 11:00
6,39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 1.檢具學校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同意授權書或公文(正本)。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印信(大小章)。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訓練計畫建議書。 6.電子領標憑據。 (二)、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1.立案證書。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印信(大小章)。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訓練計畫建議書。 6.電子領標憑據。 (三)、依法登記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包含工(公)會等,學校除外),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應檢具文件為: 1.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團體之立案證書影本及設立章程影本。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印信(大小章)。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訓練計畫建議書。 6.電子領標憑據。 餘詳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