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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區長安機械停車場改建統包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於 112/06/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蘆洲區長安機械停車場改建統包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592,393,340元,開標時間112/06/13 09:2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6/13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蘆洲區長安機械停車場改建統包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82.11.1
工程採購科/交通局黃先生02-29702960分機8601
112/06/07
112/06/13 09:00
112/06/13 09:20
592,393,340元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0元
系統使用費 
90元
文件代收費 
45元
總計
1,03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具備甲等綜合營造業之投標廠商資格,並以分包廠商取代其餘投標廠商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其餘則不允許(該分包廠商應提出合作同意書)。
一、第1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及;第2資格:建築師事務所,及;第3資格: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且二、合作同意書(註:僅限於以分包廠商資格取代本表項次1之第2、3資格時提出)。且三、本案分包廠商是否非屬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廠商?。且四、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且五、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具「建築工程(興建)」,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8,80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億7,000萬元之承作經驗者)。且六、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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