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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優化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於 112/06/1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優化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3,800,000元,開標時間112/07/03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6/30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優化案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41113078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112/06/13
112/06/30 17:00
112/07/03 14:00
13,8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政府立案合格之法人機構、團體、學校等備齊下列資格證明文件後均可投標: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其他詳如投標須知第82點。 屬外國廠商者,應遵循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外國廠商,指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 (二)外國廠商應提出之外文資格文件,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為之。 (三)外國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外國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相當於我國廠商資格之在當地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四)外國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 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