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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義附幼-112學年度午餐及點心食材採購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 於 112/07/1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明義附幼-112學年度午餐及點心食材採購」,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903,190元,開標時間112/07/18 15: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7/18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明義附幼-112學年度午餐及點心食材採購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3.76.55
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
112/07/11
112/07/18 09:00
112/07/18 15:00
2,903,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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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營業項目需列有「F201010 農產品零售業」、「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F203010食品、飲料零售業」,或與採購標的物相關行業之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有效證明。 如會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