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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112年度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工作執行計畫委託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於 112/07/1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新竹縣112年度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工作執行計畫委託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500,000元,開標時間112/07/2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7/25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新竹縣112年度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工作執行計畫委託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76.44.29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112/07/12
112/07/25 17:00
112/07/26 10:00
5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機構;依法立案之法人組織、文史工作室;公司組織之專業機構。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 (二) 廠商實績:計畫主持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務必清晰可辨): 1. 具有考古相關學士學位,從事考古發掘工作五年以上,並發表考古發掘報告二篇以上。 2. 具有考古相關碩士學位,從事考古發掘工作三年以上,並發表考古發掘報告一篇以上。 3. 具有考古相關科系博士學位,從事考古發掘工作一年以上。 4. 廠商實績證明。 (三) 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影本務必清晰可辨) 1. 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證明文件。 (1) 法人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2) 文史工作室: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文史工作室登記證書影本。 (3) 公司組織之專業機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4) 大專院校學術機關團體或研究機構,應檢附學校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2. 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3.廠商實績證明。 其餘詳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