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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福東國小暨附設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委外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苓雅區福東國民小學 於 112/07/1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學年度福東國小暨附設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委外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9,638,573元,開標時間112/07/31 08: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7/28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2學年度福東國小暨附設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委外服務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3.97.7.18
總務處
112/07/18
112/07/28 17:00
112/07/31 08:00
9,638,573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基本格:合法立案之文教事業機構(任務內容應包含辦理兒 童課業輔導、課後照顧或才藝學習等相關事項。
1. 公、私立機構:設立登記項目需以文理類為主。
2. 法人或團體:檢附法人或人民團體登記證書,其設立目的須以文教相關業務為宗旨;法人如依其他法令成立而不須登記者,檢附其設立章程或相關文件,其章程內容應包含辦理兒童課業輔導、課後照顧、課後托育或才藝學習等相關事項。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合法設立或登記可辦理文教相關業務之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有關)。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未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屬不合格標。
(四)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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