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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區營業處112年甲工區零星配電外線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於 112/07/1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屏東區營業處112年甲工區零星配電外線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9,980,000元,開標時間112/08/0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8/0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屏東區營業處112年甲工區零星配電外線工程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3.13.31.2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112/07/19
112/08/02 17:00
112/08/03 10:00
99,98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臺幣500元整 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5 8 1 1 1 1 0 4 9 0 0 0 6 8。憑劃撥收據至台電屏東區營業處總務組事務課領取。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