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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煤機及轉送塔水系統配管及相關雜項年度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於 112/07/1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輸煤機及轉送塔水系統配管及相關雜項年度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975,000元,開標時間112/08/02 13: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8/02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輸煤機及轉送塔水系統配管及相關雜項年度工作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3.31.40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112/07/19
112/08/02 08:30
112/08/02 13:30
9,975,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3414900066(14碼)、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機械業者(營業項目代碼CB01)、配管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59901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603040)。 (二) 須有類似配管工作完工證明及輸煤皮帶機構架檢修工作完工證明文件者。 (三) 承攬商(以下簡稱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出特訂條款(壹)十所列人員合格技術證照或結業證書,供機關審查;若廠商未依規定之時限內將各項規定證件正本送發包單位核對,或核對結果不合格者,視為情節重大,機關得立即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及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請詳特訂條款(壹)第三條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六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