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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電力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於 112/07/1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高雄市政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電力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817,000元,開標時間112/07/25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7/24 17: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高雄市政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電力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3.97.21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112/07/19
112/07/24 17:30
112/07/25 09:00
817,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四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經濟部網址http://www.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資料代之。(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聲明書內容應逐項填寫並標示投標廠商名稱、日期、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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