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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市區動物認養中心暨展示空間活化整修統包工程(第二期)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於 112/07/2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園市市區動物認養中心暨展示空間活化整修統包工程(第二期)」,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9,250,000元,開標時間112/08/04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08/04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桃園市市區動物認養中心暨展示空間活化整修統包工程(第二期)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3.80.11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動物檢診課
112/07/24
112/08/04 09:00
112/08/04 11:00
29,25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施工廠商:E10101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具專業施工)。 (2)設計廠商:建築師事務所、E801060室內裝修業(具專業設計)或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2.符合施工廠商資格之一者且具設計廠商資格者得單獨投標,廠商資格未具設計廠商資格應以載明其分包或共同投標代之。 3.共同投標(上限為2家):採共同投標者,代表廠商須為施工廠商,共同投標成員須符合本點所列設計廠商基本資格之一並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4.前述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時應檢附「合作同意書」,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二)應附之文件:因字數限制,詳投標須知第6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