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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清水信義新村聚落建築群-第二期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於 112/11/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原清水信義新村聚落建築群-第二期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99,541,449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原清水信義新村聚落建築群-第二期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3.87.33
112/11/01
112/11/01 - 112/11/06
是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營業項目為「甲等綜合營造業」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廠商納稅證明 3.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會員證。 4.工地負責人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並具備「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