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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楠梓服務所第1工作區等8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於 112/11/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度楠梓服務所第1工作區等8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594,064元,開標時間112/11/0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1/08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3年度楠梓服務所第1工作區等8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3.13.52.7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112/11/01
112/11/08 09:00
112/11/08 10:00
594,064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300 元整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政府登記有案之機構或公司。營業項目應包含營業項目代碼IZ99990或ZZ99999業務項目之登記。(須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稅單影本)
2、自然人應具有本國國籍,男女不拘,年滿二十歲(以開標日為基準,如開標日若為民國108年12月1日,則須於民國88年12月1日(含)以前出生),男性需役畢或免役。(須檢附役畢或免役證明文件及身分證影本)。
3、公司及自然人均須檢附「跟抄證明書」,另自然人另須檢附「切結書」一份。
4、自然人每人只能承攬本區處同一期間內之一個抄表工作區,亦即自然人若已承攬本區處113年度高澎地區任一個抄表工作區後,即不得再參與本區處113年度其他抄表區之投標。
5、自然人如先前已經連續110 、111、112年3年度,承攬同一工作區抄表,本次(113)年度不得再參與同一工作區之投標。惟若前一年度承攬同一工作區抄表,無重大違規情事,得經所隸屬服務(營運)所審核同意(需檢附同意書)後,得再參與同一工作區之投標。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及 抄表工作承攬投標注意事項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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