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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營運臨時勞務承攬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於 112/11/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度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營運臨時勞務承攬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55,447,140元,開標時間112/12/04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2/04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3年度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營運臨時勞務承攬工作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A.19.4.8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112/11/07
112/12/04 09:00
112/12/04 09:30
55,447,14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200元整,請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分署秘書室繳納後,憑收據向承辦人員領取招標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其登記或設立之營業項目或法人團體之組織章程需符合與本標案相關之營業項目(須包含人力派遣或其他相關者) (⼆)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即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 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 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廠商信⽤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