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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分行113年度廚工外包/膳食勤務承攬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2/11/1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北屯分行113年度廚工外包/膳食勤務承攬」,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開標時間112/11/2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1/28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北屯分行113年度廚工外包/膳食勤務承攬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A.7.32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12/11/13
112/11/28 09:30
112/11/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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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原因 僅現場購買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文心路四段2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現金購買100元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持有與本案相關之執照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書,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納稅證明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應蓋公司與負責人章)。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廠商之性質屬免繳納營業稅者,除廠商係屬自然人外,其餘廠商應繳交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屬綜合所得稅者,可繳附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所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廠商如已辦理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