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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聚落建築群望安花宅基礎設施改善第二期工程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於 112/11/1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重要聚落建築群望安花宅基礎設施改善第二期工程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0,132,200元,開標時間112/11/24 10:45。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1/24 10: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重要聚落建築群望安花宅基礎設施改善第二期工程案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3.76.56.28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112/11/14
112/11/24 10:00
112/11/24 10:45
10,132,200元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者。 2.需為正式登記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依據《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證明文件: 1.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 2.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3.公會本年度會員證(影本)。 4.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5.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6.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8.切結書(正本)。 9.修復工程同意參與切結書。 10.工地負責人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