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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青年工作崗位訓練計畫-彙管作業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於 112/11/1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度青年工作崗位訓練計畫-彙管作業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5,218,291元,開標時間112/12/12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2/11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3年度青年工作崗位訓練計畫-彙管作業服務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A.17.2.1
秘書室
112/11/14
112/12/11 17:00
112/12/12 10:00
25,218,291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依投標廠商性質擇一檢附):
(1)第1類:依法登記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有關者),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第2類:法人團體。
A.社團法人:登記立案證書影本、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機構章程影本(其設立宗旨與招標標的有關者)、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
B.學校以外之財團法人: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機構章程影本(其設立宗旨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3)第3類:學校單位。
A.公立學校:教育部設立許可文件或學校出具同意投標公文正本。
B.私立學校: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學校出具同意投標公文正本。
※公立機構(院校)得以組織條例、規程代替設立證明文件。
※公立機構(院校)免附納稅證明及信用證明二項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餘詳如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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