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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青年工作崗位訓練計畫-彙管作業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於 112/11/1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度青年工作崗位訓練計畫-彙管作業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5,218,291元,開標時間112/12/12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2/11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3年度青年工作崗位訓練計畫-彙管作業服務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A.17.2.1
秘書室
112/11/14
112/12/11 17:00
112/12/12 10:00
25,218,291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依投標廠商性質擇一檢附): (1)第1類:依法登記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有關者),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第2類:法人團體。 A.社團法人:登記立案證書影本、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機構章程影本(其設立宗旨與招標標的有關者)、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 B.學校以外之財團法人: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機構章程影本(其設立宗旨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3)第3類:學校單位。 A.公立學校:教育部設立許可文件或學校出具同意投標公文正本。 B.私立學校: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學校出具同意投標公文正本。 ※公立機構(院校)得以組織條例、規程代替設立證明文件。 ※公立機構(院校)免附納稅證明及信用證明二項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餘詳如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