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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環境清潔維護及文書交換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苓雅戶政事務所 於 112/11/1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度環境清潔維護及文書交換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375,000元,開標時間112/11/2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1/2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3年度環境清潔維護及文書交換採購案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3.97.2.69
高雄市苓雅戶政事務所
112/11/16
112/11/22 17:00
112/11/23 10:00
375,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依行政院98年3月12日院臺經字第0980006249D號令,核定營業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98年4月12日止,即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之。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