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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區113年度天然災害搶險搶修復建工程(開口契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於 112/11/2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三重區113年度天然災害搶險搶修復建工程(開口契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6,494,033元,開標時間112/11/2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1/29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三重區113年度天然災害搶險搶修復建工程(開口契約)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82.52
秘書室/工務課
112/11/21
112/11/29 09:30
112/11/29 10:00
6,494,033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提出)。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應出具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之查覆單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或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列印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應繳交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文件。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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