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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觀音產業園區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代清理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於 112/11/2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度觀音產業園區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代清理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883,500元,開標時間112/11/2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1/27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3年度觀音產業園區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代清理工作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A.13.8.1
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112/11/23
112/11/27 17:00
112/11/28 10:00
883,5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五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每份工本費:200元,郵購另附回郵郵資72元整。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凡在主管機關登記有案並在當地縣市政府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處理許可證(處理許可證業者:投標文件須檢附與清除業者簽訂同意書,未附同意書之業者其所投之標單視為無效)。 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處理許可證: a、丙級(含)以上。 b、代碼需有:D-18(或D-1801)及D-07(或D-0799)及D-2499(或D-24)之一般垃圾、廢木材、其他未歸類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c、投標商分配於本工作應具有所投標契約標的之每月預估清除量5公噸(含)以上之清除能量。 d、許可證有效期限原則上需涵蓋本工作契約有效期限,若許可證有效期限在投標截止日後3個月內即屆滿,則需另檢附已申請展延之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之收件證明。 e、最終處置場之同意證明文件。 請詳閱投標須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