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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萬大森林遊樂區房務、環境清潔及景觀維護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於 112/11/2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奧萬大森林遊樂區房務、環境清潔及景觀維護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8,200,000元,開標時間112/11/30 09:15。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1/2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奧萬大森林遊樂區房務、環境清潔及景觀維護工作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A.19.4.3
森林育樂科
112/11/23
112/11/29 17:00
112/11/30 09:15
8,200,000元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需同時具備有1.清潔服務、2.造林或園藝服務、3.廢棄物處理等相關行業之項目者。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注意事項:
(1) 投標廠商營利事業項目之證明文件。
(2) 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負責人或員工取得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結業證明書。
(6) 負責人或員工取得丙級以上之廢棄物處理技術員證明者。
(7) 履約能力保證切結書。
(8) 投標廠商得依環保署97年4月14日環署廢字第0970027260號函示,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運處理,得分包予環保署核准執業之合法清除業者。投標廠商需於決標日起30日內取具下列之合約,若未取具任一合約,將終止合約及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A)投標廠商出具與事業廢棄物、事業員工生活垃圾、水肥清除機構簽訂之處理合約(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B)投標廠商出具事業廢棄物、事業員工生活垃圾、水肥清除機構與最終處理地點(合法焚化爐)簽訂之處理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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