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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萬大森林遊樂區房務、環境清潔及景觀維護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於 112/11/2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奧萬大森林遊樂區房務、環境清潔及景觀維護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8,200,000元,開標時間112/11/30 09:15。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1/2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奧萬大森林遊樂區房務、環境清潔及景觀維護工作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A.19.4.3
森林育樂科
112/11/23
112/11/29 17:00
112/11/30 09:15
8,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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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需同時具備有1.清潔服務、2.造林或園藝服務、3.廢棄物處理等相關行業之項目者。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注意事項: (1) 投標廠商營利事業項目之證明文件。 (2) 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負責人或員工取得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結業證明書。 (6) 負責人或員工取得丙級以上之廢棄物處理技術員證明者。 (7) 履約能力保證切結書。 (8) 投標廠商得依環保署97年4月14日環署廢字第0970027260號函示,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運處理,得分包予環保署核准執業之合法清除業者。投標廠商需於決標日起30日內取具下列之合約,若未取具任一合約,將終止合約及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A)投標廠商出具與事業廢棄物、事業員工生活垃圾、水肥清除機構簽訂之處理合約(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B)投標廠商出具事業廢棄物、事業員工生活垃圾、水肥清除機構與最終處理地點(合法焚化爐)簽訂之處理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