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3年度三重區行政大樓及前市民代表會清潔維護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於 112/11/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度三重區行政大樓及前市民代表會清潔維護」,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500,000元,開標時間112/12/12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2/12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3年度三重區行政大樓及前市民代表會清潔維護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3.82.52
秘書室/秘書室
112/11/29
112/12/12 09:30
112/12/12 10:00
2,5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營業項目須列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者或得以從事清潔服務之業務者;或 1.公司或行號。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應出具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之查覆單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或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列印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應繳交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正本或影印本。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