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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菲律賓教育旅行國際交流活動勞務採購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 於 112/12/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學年度菲律賓教育旅行國際交流活動勞務採購」,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522,000元,開標時間112/12/0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2/08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2學年度菲律賓教育旅行國際交流活動勞務採購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3.71.1.76
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
112/12/01
112/12/08 09:00
112/12/08 10:00
522,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符合本標的之合格旅行業(主管機關頒發之旅行業執照,以及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代替,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 2.投標廠商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紀錄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報價單(正式報價)(本表與其他報價不一致時,以本表為準;廠商得將本表列於企劃書,並視為正式報價)。 6.企劃書(格式與份數請按評審須知規定)。 7.領標電子憑據(憑據序號不得相同),得另依投標須知辦理。 8.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