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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廢預力電桿等委託清理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於 112/12/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度廢預力電桿等委託清理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998,000元,開標時間112/12/06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2/05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3年度廢預力電桿等委託清理工作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3.13.31.13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112/12/01
112/12/05 17:00
112/12/06 09:00
4,998,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機構,應檢附經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並登載有該項再利用廢棄物種類(具有再利用者管制編號廢棄物代碼R-0504及R-0403)。 註: 1.得標商得自行清除廢棄物外,並可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代為清除。委託清除機構清除廢棄物時,處理機構與清除機構之間必須訂定委託書,另應檢附許可證及委託書(如委託2家以上之清除機構須檢附個別之清除許可證及委託書)。 2.廢棄物清除/處理相關證明文件,許可證件效期應超過開標日3個月以上。廠商於辦理增資、展延等變更等登記手續期間,如因原證件隨案送審致無證件可繳驗時,應提送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如核發機關之回復函件或收件戮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