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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能高越嶺步道西段(含山屋及營地)管理維護工作委託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於 112/12/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能高越嶺步道西段(含山屋及營地)管理維護工作委託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7,818,669元,開標時間112/12/1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2/13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3年能高越嶺步道西段(含山屋及營地)管理維護工作委託服務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A.19.4.3
森林育樂科
112/12/01
112/12/13 17:00
112/12/14 10:00
7,818,669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國內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法人組織、團體、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廠商。
(2)資格證明文件:
(2-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2)投標廠商若為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應出具參與本案之授權證明書或公文。
(3)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1)營業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取代之。
(3-2)免納稅者應檢附主管稽徵機關出具之免納稅文件(公立學校、政府研究單位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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