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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定古蹟吉利第修復工程委託監造及工作報告書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竹市文化局 於 112/12/0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市定古蹟吉利第修復工程委託監造及工作報告書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6,200,000元,開標時間112/12/1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2/14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市定古蹟吉利第修復工程委託監造及工作報告書案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76.58.32
新竹市文化局
112/12/04
112/12/14 17:00
112/12/15 10:00
6,2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005新竹市北區中央路1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免費,書面領標100元。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 具備相關建築規劃設計監造專業領域,領有建築師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之合法建築師事務所、依法執業登記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 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規定之禁止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0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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