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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霄電廠二期更新改建計畫海底輸氣管線統包工程採購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於 112/12/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通霄電廠二期更新改建計畫海底輸氣管線統包工程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0,436,000,000元,開標時間113/01/12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1/11 15: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通霄電廠二期更新改建計畫海底輸氣管線統包工程採購案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3.13.32.15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112/12/05
113/01/11 15:30
113/01/12 09:00
30,436,000,000元
是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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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2/12/27)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2/10/13)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2/07/19)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及與我國已簽署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締約國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之廠商參與投標,本工程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含澳門地區)之廠商參與投標及作為分包商。
(2)本工程允許共同投標,並允許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超過2家,且共同投標各成員不得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每一共同投標廠商成員所占主辦契約金額比例不得低於30%。
(3)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及信用證明
(4)特定資格:(A)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自西元2014年1月1日至截止投標日期間,曾承攬並完成海管之製造經驗或工程實績;(B)具有相當設備之證明:佈管船至少須符合之條件包括水深58公尺處佈放管徑36吋鋼管;(C)財力證明: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a.權益(淨值)不低於新台幣20億元;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以上僅為摘述,請詳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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