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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紅葉村辦公處旁舊有建物拆除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於 112/12/0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年度紅葉村辦公處旁舊有建物拆除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620,924元,開標時間112/12/13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2/13 13: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2年度紅葉村辦公處旁舊有建物拆除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55.63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112/12/06
112/12/13 13:30
112/12/13 14:00
620,924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3.為原住民廠商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凡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押標金繳納單據(正本) 。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 (4)電子領標證書列印紙本。 (5)原住民廠商須檢具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文件,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