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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所屬館舍委外營運」勞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於 112/12/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所屬館舍委外營運」勞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0,160,000元,開標時間112/12/26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2/25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3年所屬館舍委外營運」勞務採購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80.35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112/12/08
112/12/25 17:00
112/12/26 11:00
10,16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32018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 政府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者: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 學術研究機構者:參與本案之單位授權證明書或公文。 3. 法人或團體者: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註:倘投標廠商係屬學術研究機構者或法人或團體者免檢附)(詳投標須知):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 廠商信用證明(註:倘投標廠商係屬學術研究機構者或法人或團體者免檢附)(詳投標須知):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五) 標單兼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六) 服務建議書(其格式、內容、份數等,均納入評審計分之考量,但不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詳投標須知)。 (七) 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