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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物會計與總務宿舍屋頂修繕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 於 112/12/1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歷史建物會計與總務宿舍屋頂修繕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800,000元,開標時間112/12/18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2/15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歷史建物會計與總務宿舍屋頂修繕工程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A.19.100.8
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
112/12/11
112/12/15 17:00
112/12/18 10:30
8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承攬工程手冊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2.廠商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4.本採購屬特殊採購;符合「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6條第7款:古蹟構造物之修建或拆遷。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具有相當人力者;特定資格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一)工地主任資格:具有下列實務工程經驗:1.應累積三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且無不良紀錄者。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二)傳統匠師資格:擬聘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1.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指定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4.曾參與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工作,並載錄於工作報告書或施工紀錄中者。5.領有中央主管機關主辦或委託其他機關、學校、團體辦理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培訓之結業證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