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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烏來區環境設施維護改善工程(第二期)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於 112/12/1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2年度烏來區環境設施維護改善工程(第二期)」,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490,000元,開標時間112/12/20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2/1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取
112年度烏來區環境設施維護改善工程(第二期)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82.75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112/12/15
112/12/19 17:00
112/12/20 09:00
1,490,000元
是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3/02/26)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3/02/17)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3/02/06)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2/12/29)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2/12/22)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2/12/1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新北、臺北市、基隆市)之土木包工業(含)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4.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新北市烏來區公所或新北市烏來區公所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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