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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超音波掃描儀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於 112/12/1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心臟超音波掃描儀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6,800,000元,開標時間112/12/29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2/12/2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心臟超音波掃描儀採購案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A.21.100.32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112/12/18
112/12/28 17:00
112/12/29 09:00
6,8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院8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免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經濟部公告,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之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販賣業或製造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5.公會會員證【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第5項規定略以,醫療器材商,應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之規定加入同業工會】6.押標金憑證。
[規格審查文件]:1.投標規格表或型錄(如無型錄者得以所投規格表替代)2.醫療器材許可證及中文仿單(所投產品如無需許可證及仿單請提供佐證文件)3.QMS或QSD證明文件(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2條第2項規定,經衛生福利部公告免,其餘均應檢附QMS或QSD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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