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代辦國道3號古坑交流道平面側車道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於 112/12/2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代辦國道3號古坑交流道平面側車道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061,441,130元,開標時間113/01/2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1/25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代辦國道3號古坑交流道平面側車道工程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A.15.3.7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112/12/27
113/01/25 17:00
113/01/26 10:00
1,061,441,13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 E101011),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包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造業登記證、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營造工會會員證)、廠商信用之證明。 特定資格條件: 1.具有相當之工程實績者: 其範圍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工或驗收之道路或橋梁工程: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5億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61億元。 2.具有相當財力者。 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3.投標廠商須依上列工程實績規定填列「工程實績特定資格檢核表」,並將其裝入證件封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