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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區單跨橋耐震評估後橋梁維修補強(設計)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於 112/12/2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花蓮區單跨橋耐震評估後橋梁維修補強(設計)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825,000元,開標時間113/01/0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1/0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花蓮區單跨橋耐震評估後橋梁維修補強(設計)工作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A.15.3.4
企劃科
112/12/27
113/01/08 17:00
113/01/09 10:00
825,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1.廠商資格:技術顧問機構、學術機構、研究機構等,凡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構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2.人員資格:參與人員中,計劃負責人或主辦人員其中需1人為專任,參與人員中須具備土木或交通其中之專業資格。 計劃主持人須為相關執業技師。(三)證明文件: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稅單;最近一期稅單繳驗證明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為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替代。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得以技師執業執照及個人綜合所得稅單為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八十二點。